上海发布2026版城乡建设用地基准地价 产业用地地价系统性下调
发布时间:2026-05-08 来源:自然资源部网站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近日,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正式发布《上海市城乡建设用地基准地价(2026年)》,基准日更新为2026年1月1日。这是上海时隔6年再度更新城乡建设用地基准地价,也是当地首次实现城乡一体化定级定价的制度性突破。作为全国经济中心城市、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龙头,上海此次以产业用地基准地价全面系统性下调为特点的地价政策调整,是经济大省勇挑大梁、稳增长稳预期、筑牢实体经济根基的关键举措,为全国超大城市土地资源高质量利用探索了可复制的实践路径。
陆域范围全覆盖,城乡“一把尺”定价
上海自1998年首次编制公布基准地价以来,已形成4轮成果,2026版为第5版。新版成果用途覆盖更全面、定级定价更统一、修正体系更完善、使用规则更清晰,实现了全市陆域范围建设用地全覆盖,地价用途调整为七大类、13小类,新增殡葬设施用地;同步优化年期修正、容积率修正、自持修正等体系,明确基准地价作为价格底线的计算口径。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新版基准地价打破以往城镇、乡村两套评定体系的壁垒,对区位条件、土地用途、利用状况相近的土地,无论城镇还是乡村均采用统一的定级规则与定价逻辑,从制度层面破除了城乡土地价格二元结构。
上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基准地价更新,既是严格落实自然资源部城镇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管理要求的规定动作,也是上海紧扣“十五五”规划部署、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的主动作为。
“中央明确要求经济大省要真正挑起大梁,实体经济是上海城市发展的根基。我们始终坚持把土地要素保障的重心放在实体经济上,通过地价杠杆的精准调节,切实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激发经营主体活力,让有限的土地资源向优质产业、优质项目集聚,在稳定宏观经济大盘、服务国家战略中更好发挥龙头带动作用。”该负责人说。
地价梯度化差异化,精准匹配产业需求
此次基准地价调整最突出的政策导向,是产业用地价格的全面系统性下调,且呈现“越往外围、降幅越大”的梯度化、差异化特征。
为精准匹配不同业态产业项目的落地需求,新版基准地价将上海产业用地细分为产业项目类工业用地、标准厂房类工业用地、产业项目类研发用地、通用类研发用地四大类,其中两类工业用地划分9个级别,两类研发用地划分11个级别,为不同发展阶段、不同业态的产业主体提供了多样化、精准化的地价支撑。
具体来说,新版基准地价从3个核心维度实现了产业用地成本的精准压降:一是全面下调长期限用地价格,50年期产业项目类工业用地按中环内、中外环之间、外环外区域,分别下调5%、10%、15%;产业项目类研发用地对应区域分别下调3%、6%、10%;二是大幅优化弹性年期价格体系,将20年期产业用地价格占50年期价格的比重,从原还原法测算的67%调整为直线法测算的40%,大幅降低了中小企业、初创型科创企业的前期用地资金压力;三是新增自持修正激励机制,对标准厂房类工业用地、通用类研发用地按物业自持比例增设调节机制,全比例自持的用地最高可向下修正10%~15%,引导企业长期稳定生产运营,与城市共同成长。
让“产业用地姓产、工业用地姓工”
精准的价格调整带来了实打实的成本降幅。数据显示,相较2020版基准地价,工业用地中产业项目类20年期土地价格,1级用地从503万元/亩降至291万元/亩,降幅达42%;2级、3级用地降幅均超42%;7至9级远郊工业用地降幅达50%。
同时,针对乡村产业振兴需求,此次更新对乡村地区工业用地(含农产品加工等项目)基准地价整体下调60%~80%,研发用地价格下调40%~70%,大幅降低了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用地门槛。
上海局资源利用处负责人表示,此次产业用地价格下调,并非单纯以低价吸引项目,而是与产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深度绑定,核心是坚守“产业用地姓产、工业用地姓工”的定位,推动“产业用地真正用于产业”,实现“高质量、低成本”的精准供地。
“此次调整不仅直接降低了企业新增用地的成本,而且将通过基准地价的政策传导,助力破解上海低效工业用地盘活的关键瓶颈,有效降低连片低效土地收储的资金压力,助力‘小散乱’园区整治,同时大幅降低企业用地续期、增容扩产的成本,激发企业自主更新的内生动力,推动土地资源向优质产业项目持续集聚。”该负责人说。
在其他用地类型调整上,新版基准地价坚持民生导向与市场规律相结合,住宅用地呈现“核心区稳中有升、远郊区适度下调”的结构性分化,商办用地价格保持相对平稳,公共服务类用地维持低水平稳定,全方位兼顾城市发展、民生保障与实体经济培育的多元需求。
据悉,下一步,上海将持续完善地价管理体系,充分发挥基准地价的“价格锚”作用,以土地要素制度改革持续赋能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切实扛起经济大省勇挑大梁的责任担当,为上海加快建设“五个中心”、强化“四大功能”、更好服务国家发展大局提供坚实的土地资源保障。(本报记者 李倩 通讯员 张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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