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自然资源厅 关于更新山西省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专家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2-02 来源:山西省自然资源厅网站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省直有关单位,各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厅属各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相关企业:
为认真落实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登记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优化专家库结构,提升专家库支撑服务水平,确保专家库适应全省不动产登记事业高质量发展需要,保障专家库信息准确性、时效性,我厅决定更新“山西省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专家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职责
(一)开展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理论研究和技术攻关,协助制定、更新、完善相关标准体系,为持续提升全省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提供专业咨询和技术支撑。
(二)参与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相关项目评审、论证、验收等工作,出具客观公正的意见,强化项目质量管理。
二、入库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能够保守工作秘密,无违法违纪违规等不良行为。
(二)从事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地籍调查、权属争议调处、测绘、农业、水利、林草、矿产资源管理、信息化建设等相关领域工作。
(三)具有相应专业的高级职称,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具有较高专业造诣和丰富实践经验。
(四)身体健康,有精力和时间参与完成相关工作,年龄不超过70周岁。
三、入库程序
专家征集入库采取单位推荐方式,由相关单位集中推荐,具体程序如下:
(一)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专家填写《山西省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专家库成员推荐表》(见附件1),并附本人身份证、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及所获荣誉奖项等相关资料复印件。
(二)单位推荐
所在单位审核申请材料,提出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填写《山西省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专家库推荐人员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将相关材料统一报送至省自然资源厅。
(三)审定入库
省自然资源厅根据推荐情况,组织对专家进行筛选、审定,更新“山西省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专家库”。
四、其他事项
(一)原已纳入“山西省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专家库”的专家,符合本次申报条件的,需重新申报推荐。
(二)请各单位坚持“优中选优”,认真审核把关,于2026年3月1日前,统一将《山西省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专家库成员推荐表》《山西省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专家库推荐人员信息汇总表》电子版、盖章扫描版及相关印证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sxsbdc@163.com(标题:专家推荐—单位名称)。
(三)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我厅将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进行调整更新。
联 系 人:刘桓瑜 阿比旦·塔依江 0351-6167104
联系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望景路3号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6年1月28日
附件:1.山西省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专家库成员推荐表.docx
2.山西省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专家库推荐人员信息汇总表.xlsx
晋公网安备 1403020200028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