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来源: 时间:2017-05-08
[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依据山西省阳泉市城区人民法院(2016)晋0302执187-2号执行裁定书,现将邵晓宏、马希平位于阳泉市城区德胜东街凤凰城住宅小区15号楼2单元302号不动产过户至商允俊、刘锦华。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阳房权证城字第FS00039349-1号 FS00039349-2号 | 马希平 邵晓宏 | 房屋 | | 阳泉市城区德胜东街凤凰城住宅小区15号楼2单元302号 | |
2 | | | | | | |
3 | | | | | | |
公告单位:阳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版权所有:阳泉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晋ICP备05007173号 阳泉市地理信息中心制作维护 建议使用:分辨率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