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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来源: 时间:2019-10-23

依据山西省阳泉市城区人民法院(2019)晋0302执恢58号执行裁定书,现将解除被执行人阳泉市宾朋经贸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开发区平安路不动产的抵押权。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2014-009

 

盂县汇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土地

 

开发区平安路

 

 

 

 

 

公告单位:阳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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