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泉新市街支行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来源: 时间:2019-11-21
依据山西省阳泉市城区人民法院(2019)晋0302执365号之一执行裁定书,现将解除被执行人李建平名下位于阳泉市滨河世纪城半山公馆11号楼3单元801号不动产的预售商品房抵押权。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YT0000107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泉新市街支行 |
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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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滨河世纪城半山公馆11号楼3单元80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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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阳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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