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聂小丽,朱润寿不动产登记证书作废公告 来源: 时间:2020-02-21
依据山西省阳泉市城区人民法院(2019)晋0302执654号之一执行裁定书,现将聂小丽,朱润寿名下位于阳泉市保晋路西侧新澳城12号楼1412号不动产过户至王爱明名下。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FS00056671-1,FS00056671-2
|
聂小丽,朱润寿
|
房屋
|
|
阳泉市保晋路西侧新澳城12号楼1412号
|
|
公告单位:阳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