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贾桂成不动产权证书(明)作废公告 来源: 时间:2022-01-07
依据山西省阳泉市郊区人民法院(2019)晋0311执恢40号之一执行裁定书,现将贾桂成名下位于阳泉市桃北东区滨河世纪城保晋花园2-1-11不动产过户至刘贵彬名下。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YG00000106 |
贾桂成 |
房屋 |
140302021003GB00153F00020019 |
阳泉市桃北东区滨河世纪城保晋花园2-1-11 |
|
公告单位:阳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01月07日
版权所有:阳泉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晋ICP备05007173号 阳泉市地理信息中心制作维护 建议使用:分辨率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