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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丽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动产权证书(明)作废公告 来源: 时间:2025-05-29

依据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2021)京0101执1215号之六十五执行裁定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登记证书(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FS00073305

阳泉市丽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房屋

140302021002GB00147F00110113

阳泉市开发区北山西路13号山水林语小区7号楼1单元2201号


公告单位:阳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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