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鸿鸣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来源: 时间:2025-12-03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 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阳泉市李荫路50号阳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353-2054600
序号 |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 不动产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
1 | 乔新荣(集资建房单位:阳泉市园林管理处) | 房屋/土地 | 阳泉市城区北深沟北东12号楼5单元201号 | 晋(2022)阳泉市不动产权第0009549号 | 刘鸿鸣 |
登记机构:阳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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