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国胜不动产权证书(证明)作废公告 来源: 时间:2026-03-18
依据山西省阳泉市城区人民法院(2025)晋0302民初4399号民事判决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YG00001854 | 李国胜 | 房屋 | 140302021003GB00179F00090034 | 阳泉市滨河世纪城半山公馆9号楼1单元190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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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阳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