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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更正登记公告 来源: 时间:2026-08-07

编号:2026001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簿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8月 2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更正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阳泉市郊区李荫路50号未来城商务大厦B座826室

联系方式:2054600或13934289598

序号

不动产坐落

更正内容

备注

1

阳泉市大阳泉村

(2023)阳泉市不动产权第0013116号《不动产权证书》宗地面积由581641.93㎡更正为578591.33


2

阳泉市大阳泉村

(2023)阳泉市不动产权第0010518号《不动产权证书》宗地面积由51184.54㎡更正为51174.76


附件:示意图


阳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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