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刚不动产证明遗失声明 来源: 时间:2025-05-07
刘刚因保管不善,将晋(2024)阳泉市不动产证明第0002602号不动产权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刚
202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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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刚因保管不善,将晋(2024)阳泉市不动产证明第0002602号不动产权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证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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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