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维利因保管不善,将晋(2017)阳泉市不动产证明第0005147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维利
202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