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月花、李宝珠因保管不善,将晋(2021)阳泉市不动产权第0057086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于月花、李宝珠
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