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莎因保管不善,将晋(2017)阳泉市不动产权第0006788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丁莎
202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