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兴富华房地产开发公司因保管不善,将FS00072052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上述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阳泉市兴富华房地产开发公司
202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