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杨海琴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来源: 时间:2020-04-15
依据山西省阳泉市城区人民法院(2019)晋0302执恢81号执行裁定书,现将被执行人杨海琴名下,位于阳泉市开发区宏图综合楼501号不动产过户至杨蕊华名下。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20008155 |
杨海琴 |
房屋 |
|
阳泉市开发区宏图综合楼501号 |
|
公告单位:阳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04月15日
版权所有:阳泉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晋ICP备05007173号 阳泉市地理信息中心制作维护 建议使用:分辨率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