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志仁,杨海娇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来源: 时间:2020-04-22
依据山西省阳泉市郊区人民法院(2019)晋0311执恢210号之二执行裁定书,现将被执行人刘志仁,杨海娇名下,位于阳泉市保晋路西侧新澳城8号楼1单元301号不动产过户至韩振峰名下。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FS00050581-1,FS00050581-2 |
刘志仁,杨海娇 |
房屋 |
140302021002GB00184F00080086 |
阳泉市保晋路西侧新澳城8号楼1单元301号 |
|
公告单位:阳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0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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