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依据山西省阳泉市城区人民法院(2016)晋0302执478号执行裁定,将阳泉同达实业有限公司位于阳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岛路8号的宗地变更登记至山西华普伟业科技有限公司。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晋国土资阳开国用(2005)第002号 | 阳泉同达实业有限公司 | 土地 | | 阳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岛路8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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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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