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来源: 时间:2016-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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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依据山西省阳泉市郊区人民法院(2015)郊执字第49-3号执行裁定,将赵春寿位于阳泉市三岔口15-1-14的不动产过户至张薇薇。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阳房权证开字第20004302号 | 赵春寿 | 房屋 | | 阳泉市三岔口15-1-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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