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来源: 时间:2019-04-02
依据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晋01执恢262号之一执行裁定书,现将山西美隆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阳泉市泉中路45号美隆国际商业广场三层Ⅳ段不动产过户至山西新浪潮演出有限公司名下。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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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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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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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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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单元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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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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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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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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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S00054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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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美隆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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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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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泉中路45号美隆国际商业广场三层Ⅳ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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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阳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04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