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首页>市不动产统一登记>登记公告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来源: 时间:2019-04-02

依据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晋01执恢262号之一执行裁定书,现将山西美隆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阳泉市泉中路45号美隆国际商业广场三层不动产过户至山西新浪潮演出有限公司名下。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FS00054612

 

山西美隆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房屋

 

阳泉市泉中路45号美隆国际商业广场三层

 

 

 

 

 

公告单位:阳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04月02日           

版权所有:阳泉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晋ICP备05007173号 阳泉市地理信息中心制作维护 建议使用:分辨率1024*768